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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管贮存注意事项
一、存储室条件:
1.建议存储温度10°C~25°C,不得高于+40°C低于-15°C,相对湿度不超过65°C。
2.远离热辐射构件,必要时使用隔热装置,保护胶管不受热源影响。
3.避免受阳光直射或强烈人工光线照射。
4.不得放置容易释放臭氧的设备,臭氧对所有橡胶产品有特别强烈的影响。
5.避免任何可能产生电场或者磁场的情形,包括暴露于高压电缆或高频发电机。
二、不与其他材料接触:
1.胶管不得接触酸碱、油类、燃料、消毒剂、有机溶剂或其他腐蚀性液体、气体。
2.任何种类的橡胶与某些材料或者混合物接触后都会发生损坏,包括锰、铁、铜及其合金。
3.胶管应当避免与聚氯乙烯(PVC)或浸渍过杂芬油的木头或布接触。
三、胶管贮存时,不要混杂堆放,应按不同的种类规格分别放置,并标示牌以便存取。
四、胶管尽可能在松弛状态下水平存放,内径76mm以下的软管,可盘卷存放,盘卷内径不小于软管内径的15倍。如果胶管以直管发货,建议水平存储而不将其弯曲。
五、胶管贮存期间,管体上严禁堆放重物,避免机械压力,包括过度拉伸、挤压或变形,避免与锋利或尖锐物体接触。
六、为防止管体受压变形,堆垛不宜过高,并在贮存期间经常倒垛,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;若胶管自重引起过分变形,应有支托件。
七、胶管贮存时间应尽可能地短,一般不应超过两年,做到先入库先使用,避免因存放过久而影响质量。如果无法避免长期贮存,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。